背景:去年9月,盲人青年石志刚在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办理信用卡时,被对方以存在视力障碍,“无法阅读风险提示”为由,拒绝申请。随后,石志刚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精神损失、书面道歉。今年2月15日,当地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发表于立生的观点:涉事银行以“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并签名”为由,拒给小石办理信用卡,已涉嫌违反《合同法》及《残疾人保障法》。按照合同法,无论签字、盖章还是按手印,都是签订合同的合法形式,当事人有着自主选择权,涉事银行无权随意设限。《残疾人保障法》第55条则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身有残疾,本已不幸。要是作为金融企业和窗口单位的银行,再无视法律规定,放弃自身社会责任,对之予以歧视性对待,这让人情何以堪?中国银监会曾发布金融业文件三令五申,要求金融机构应“充分考虑各类残障人士需求,尽可能提供便捷的人性化服务。”涉事银行岂能有令不遵?目前银行业对于视障人士办理业务的程序“松紧”各异。涉事银行工作人员也称,操作流程“各网点具体执行情况不一”。既然银行网点各行其是,那就应将服务标准统一,通过建章立制,优化对残障人士的服务流程,切实尽到对残障人士的人文关怀。
报道中还有这样一个细节——有资深业内人士表示,鉴于一些盲人无稳定收入来源,出于风险控制等因素,银行会拒绝部分信用卡申请,“拒绝理由很多样,很多出于风控原因。”简言之,就是银行担心盲人(甚至可能包括残疾人群体)还不起钱,所以找各种理由说不。银行是盈利机构,要考虑风险,这没有问题。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盲人以及残疾人的信用与履约能力不如健全人。此外,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健全人,都有收入高与收入低的可能。某些银行单单将残障和低收入、信用差划等号,充满了傲慢、偏见、歧视。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我国共有各类残疾人8000余万人。约占全国人口6%的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全面依法治国,残疾人的权益不容侵犯。习近平在阐述“中国梦”时更强调,“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某些银行拒绝给有固定合法收入的盲人发放信用卡,是对本已不便的残疾人的生活进一步作梗。涉及侵权与歧视,惩处不可或缺。
奇葩作业家长代劳能教给孩子什么?
背景:《人民日报》报道了一些奇葩的家庭作业,比如华北某市的一所重点小学布置了一道作业:读《时事画报》电子书,总结三件大事。结果家长一查发现这是份清末的报纸,用的是繁体字还用了广东的方言。云南某高中数学老师解得了方程教得了几何,却解不出一年级儿子的作业。报道发出了“考孩子还是考父母”的诘问。
钱江晚报发表高路的观点:作业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载体,理应由学生独立完成。老师在布置作业时就要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有老师给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布置作业,要做PPT展示自己的寒假经历。一年级的孩子才刚刚开始识字,要操作电脑、做PPT显然有些强人所难。还有语文老师布置学生当“小小啄木鸟”,到街上去找5个错别字,要求第二天汇总交上去。别说孩子们了,要大人在放学后短短一段时间里找齐5个错别字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应注意,比作业完成好坏更重要的是是否由孩子独立完成。家长也要明白,作业的意义就是为了锻炼孩子,如果自己过度参与,甚至弄虚作假,不是在帮孩子而是害孩子。学校与家长都应自我反思,在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协助孩子完成等环节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素质教育说了好些年,实际举措却很有限。一些学校布置的奇葩作业,不但培养不了孩子的素质,反而给家长添麻烦,让孩子做作业沦为家长代劳“弄虚作假”。一些老师还美其名曰,家长参与做作业是亲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话听上去貌似有道理,实际却是在做实“作业家长化”。这样的作业脱离了培养孩子自身能力的本质,反倒可能使孩子养成依赖家长完成作业的习惯。更令人担忧的是,“老师的话如圣旨”,不光体现在孩子身上;家长面对老师布置的奇葩作业,同样只有“臣服”的份,没有质疑的勇气。由此,如何培养孩子的独立与健全人格?有些问题明摆着,成年人却不去解决,会给孩子树立怎样的“解题”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