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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路在何方?
电动自行车由于新颖美观、轻便实用、绿色环保和价格低廉,深受普通百姓的青睐,加上合符国家生态建设和产业政策精神,近些年来得以迅猛发展,火爆市场,风靡城乡。
然而许多事情因种种原因难免利弊同行,毁誉不分。大城市从痛恨并取缔摩托到实行或准备实行禁止电动自行车,理由不患无词。最强势的说法是电动车速度慢,挡道碍事,行驶不守规矩,为城市交通添堵;有的电动车体重超标速度过快且无证无牌,容易引发交通肇事。为此,广州大有一刀切绝电动车之势。不过经社会调查,民意大多反对,各方舆论纷纷热议,一桩既善又美的事被弄得面目模糊是非不清起来,成为“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舆情反映,对于电动车是禁是行,应从社会需求、民心向背、技术进步、生态发展、规则公平等全方位着想。作为城市决策和管理者,善待新型交通工具,既是责任义务的担当,也是行政智慧的考验,更是以法施治的要求。不可忽视的是,数十年偏重经济发展的“敢闯敢试”、规划不周的城市扩张、缺乏理性的畸形消费、权责脱节的政绩思维,让我们的生存环境付出了惨重代价,城市病亦与日俱增,何曾有人挺身而出负责过?执政者和有钱人的车辆在争夺燃油能源和交通资源,不分昼夜竞相排放污气,毫不留情充斥在大街小巷。官方在惊呼十面霾伏号召低碳绿色出行的同时,却将人力车道改成了泊车场,逼得自行车无路可行。普通老百姓购买使用电动助力车却成了过错,终于以种种理由合成禁令,电动车似乎成了无法上路无脸见人的赃车!
不能否认,造车有标准,交通有法规。但解决问题最好是寻根本找源头。源头在哪里?审批、主管、监管部门?生产厂家?销售店商?既然制造有“准生证”、市场有准入证,物权有所有证,为何禁用?禁要禁得合法有理,为何与符合要求的车也一刀切?许多市民买不起用不起小车,用电动车代替步行、接送学童、派送餐饮、投递快件,民生之需。在小城镇大农村,尤为适用。好在无噪音零排放,即便是城里,大街属大家,公路本姓公,过路何妨?当然,并非要取消必要的管理规范,只是过多的限制似有不妥,一刀切的粗糙管理已不适于当下形势,因社会贵在公平。总不能少数人的小车占尽道路,让大多数人无路可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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