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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多次家暴妻子,法院:禁止在妻子住所500米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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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6 21:4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早在今年3月,最高法、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明确各部门要在临时庇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要持续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帮扶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立体式的救助体系。
南都记者获悉,近期,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曾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因妻子多次遭到丈夫的家庭暴力以及辱骂,天河法院作出裁定,禁止丈夫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出生于1973年的韦女士,居住在广州市天河区。在2019年时她和男子梁某登记结婚。可在婚后,梁某多次对她实施暴力,每次喝酒后他便辱骂和殴打韦女士,打砸周围物品,给她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
2022年1月10日晚,梁某酒后再次殴打韦女士,随后她向天河区新塘派出所报警后,自行到医院就医,并求助于广州市妇联。2022年1月14日,韦女士在居委会人员陪同下返回住所取回私人物品时,梁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报警后,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梁某还砸烂韦女士的手提电脑,并抢走手机,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3个小时。
在韦女士摆脱控制后,梁某便换了一种方式,经常蹲守在她的住所楼下,并通过微信和电话威胁、恐吓她,导致韦女士有家不敢回,只能借住在亲友家。
韦女士表示,丈夫梁某对她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辱骂,并在住所附近蹲点的行为,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韦女士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梁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梁某骚扰、跟踪韦女士及其近亲属;禁止在韦女士住所附近活动。
面对妻子的控诉,梁某辩称他没有殴打,虽然有家暴,但是达不到轻微伤;关于韦女士左脸被掌殴的事,是他喝醉酒打的。
经审查,天河区法院认为,双方在婚后多次发生纠纷,梁某在微信中多次对韦女士有不当言语。2022年1月11日,双方发生冲突,韦女士左侧面部被掌殴后面部肿胀、左耳耳鸣,随后报警处理并到医院求诊。
2022年1月13日,韦女士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求助,并于1月14日在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民警帮助下离开梁某住处。以上事实,有微信对话截图、梁某出具的悔过书、报警回执、门诊病历、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等予以证实。
此外,韦女士确认梁某的暴力行为仅限于其本人,没有施加于其近亲属,故对韦女士申请禁止梁某骚扰、跟踪其近亲属的请求不予支持。
为此,天河法院依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裁定禁止梁某对韦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梁某骚扰、跟踪韦女士;禁止梁某在韦女士住所附近500米范围内活动;禁止梁某通过微信、短信等网络平台侮辱、谩骂韦女士。
南都记者获悉,天河法院作出的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如梁某违反上述禁令,天河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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