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背后是什么?
有说婚娶是人的终身大事,洞房花烛夜是人生“四喜”之一。结婚的基本意义是异性双方彼此认同接纳,卿卿我我中以感情相系,以忠诚相守,生儿育女延续生命。教课书上说,远古人类祖先群居,野合繁衍,知母不知父。后来父系社会取代了母系社会,两性的“行为艺术”逐渐有了秩序,以婚姻形式确定下来,直到新中国建政,第一部法典即为婚姻法,甚至早于宪法四年颁布,可见其社会和法治份量。
社会主流婚姻应该是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统一,既有法律的保护和调整,也应有道德和理性的约束。有趣的是,任何时候都有林林总总的另类“感情”、“婚姻”现象,从同性恋到性交易,从纳妾藏娇到强暴性侵,全社会似乎都来者不拒,荤素兼容。君不见无论纸质书籍还是电子影视,其中最滥陈下流赚取眼球挑逗神经撩拨邪念的无非是形形色色的“性”趣,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不正常的婚姻和不正当的男女事。
在大时代大背景大气候的条件下,无数家庭 经不起“革命”性冲击或倾刻瓦解,或名存实亡,和平共处,或烽火连绵。因为有“离婚自由”的法律依据和“我的身体我作主”的底气,大多都选择分手。于是媒体就有了我国结婚率增幅跑不赢离婚率的报告,尽管无权威准确统一的数据,但离婚率向荣获世界桂冠目标加速前进却是现实。有人说,人家的“鞋子”不合脚换双“鞋子”与你何干?如今人家的“出墙”“脱轨”、平常得如脱衣服穿裤子;出入“围城”有如逛公园一样,值得你多嘴?
果真如此?其实不然。好像马列学说创始人之一恩格斯说过“婚姻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谁能游走在“总和”之外?即使婚姻是一场戏,那么每个人非角色就是观众,至少有你说我说的权利。现就笔者浅薄的认识所及,仅提有关“假”离婚的话题,以讨教网友。
据说假离婚在“文革”期间较为多见,那是阶级斗争形势下政治生活的需要。为彻底划清阶级阵线,分清政治左右,有的证明自己大义灭亲争取进步,有的为求自保图谋平安,有为子女后代 。前途命运,还有的则完全是不惜自我牺牲成全深爱的对方,本该宁静和美的家庭在真假莫辨的离异中毁于一旦。这其中有人性的泯灭,有打倒一切的疯狂,有无奈的屈就,更有真爱的见证、坚贞的宣言,其是非纠葛爱恨情仇祸福得失,是时代的过错历史的创伤,抚摸这陈年的伤痕痛感犹在。而如今的假离婚,却是光怪陆离的一派乱象。有的为贪占共同财产,有的为胜算经济纠纷,有的为脱逃应偿债务,有的为钻营房改政策,有的为躲避计生罚款,有的为偷漏国家税费,更有贪官为敛财洗钱、为脐下之好无不首选假离婚暗渡陈仓。其中不知掩盖了多少罪恶,也不知断送了多少美好情缘,遗害了多少上下无辜。我们不得不问,如此假离婚的背后,是谁在肆无忌惮作恶后放声大笑,假离婚大行其道到底嘲弄了谁?何时结束法律和社会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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