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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女生影院内遭性侵,影院被判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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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3 09:1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刘敬怡 上海报道

8月12日,海报新闻获悉,上海一未成年女生在点播影院内被性侵案日前落槌。除案犯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外,影院方面亦被追责,判赔受害女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

记者了解到,2022年10月,案犯王某在一点播影院内对一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实施性侵,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

而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虽然案犯王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涉案点播影院也存在严重失职,对孩子被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点播影院前台工作人员在接待未成年被害人和成年男性王某某观影时,发现被害人年龄偏小、可能系未成年人,却没有询问、登记未成年人信息,因而没有及时阻止其与王某某进入影院。

于是,2023年6月20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案点播影院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向长宁区检察院申请帮助,支持起诉。

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现行《上海市点播影院建设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中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明确规定,点播影院应对目测可能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顾客做到主动问询,若出现未成年人不是和法定监护人同行观影的情况,需要求提供未成年人本人、监护人及陪同人的身份信息,并做好详细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检察机关查明,涉案影院前台工作人员在接待王某某及被害人时,明知被害人年龄偏小、可能系未成年人,且与一成年男性进入影院开包间,却未履行上述《规范》要求的未成年人保护询问登记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因此,涉案点播影院在日常经营中确实存在过错,应当对被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日前,该案在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并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点播影院当庭向被害人道歉,一次性支付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5万元。

工作人员表示,失职点播影院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上海市尚属首例。该案首次填补了《上海市点播影院建设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中,点播影院经营者违反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无明确罚则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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