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何时休?
2006年发生在湖南永州的幼女被强奸、被逼卖淫案受害者的母亲唐慧因上访投诉,今年8月2日被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依法劳教;十年前在湖南常德开往深圳的火车上,一青年向我哭诉:因与女朋友恋爱谈崩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冲突被劳教两年;前几年在深圳一捡废品为生的流浪人员在桥下打“金花”被劳教一年;最近网曝一青年踩了一女公务员的脚亦被劳教…..
中国式劳教,据说是自1957年开始实施的,那时候新政权建立不久,阶级斗争和类似阶级斗争“激烈”而“复杂”,为巩固政权、教育改造那些接近犯罪边缘的不法分子,劳教作为专政的辅助手段有其现实意义。然而55年过去,社会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巨大变化,劳动教养制度不仅完全保留,甚至在高频高效实施。随着民主政治和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行,对这一教育改造利器是否该重新认识、是坚持还是取消?
事实上,很早就有法学专家、人民代表和有识之士对劳教制度提出质疑,主要观点是该制度已老化,未能与日俱进;立法程序和执法程序存在弊端;实施时容易出现随意性,主观意志太强;当事人违法未犯罪,不应被剥夺人身自由;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应该借鉴世界上成功的民主法制国家有益经验;劳动教养大权不能公安独揽,缺乏监督与制衡的权力则让腐败和不正之风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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