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4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胖猫”警方通报里有这三个关键点 人民微评:站队不如“站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5-20 10:4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19日晚,@平安南岸 发布“胖猫事件”的警情通报,称谭某和 “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当晚,@人民日报 表示,要揭开这场舆论风波的真相,警方通报里的三个关键信息值得关注:
1、感情上,“胖猫”与谭某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
2、金钱上,“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在跳江前,谭某明确表示拒绝“胖猫”的转账。
3、舆论上,“胖猫”的姐姐刘某操控舆论:大号怀念弟弟,小号曝光谭某个人信息;找人代写文案以博取网民同情;有选择性地截取聊天记录,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购买流量提升事件热度。
随后,人民日报发表微评,表示警方通报专业而翔实,不仅还原了真相,解答了疑问,也还被网暴者以公道。同时,也让众多网友感慨:一个年轻生命逝去,大家出于朴素真诚的同情,却被网上不实信息欺骗,被裹挟进舆论漩涡。网络时代,海量信息,出于自身利益目的释放虚假信息,欺骗网友情感,煽动网友情绪的事不断出现。对此,我们都应当警醒:比流量重要的是真相,是基于事实本身的善恶是非判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假者应当付出他们应付的代价。我们要给相关平台提个醒,追逐流量不可脱离事实,一旦被流量裹挟,不仅“淹没”真相,更会贻害不浅。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