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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媒体杜撰网文被立案:追星下限不该被一再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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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6 18:3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3日,一篇题为《低俗炒作博眼球,爆“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打着“人民网”旗号在网上被恶炒,有网友误将其解读为“人民网指责演员辛某某爆料低俗”“暗挺某男明星”;但据人民网评10月4日消息,人民网并没有发过这篇文章,此乃彻头彻尾的“套牌”戏法。10月5日晚,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通报:经核实,此文章系不法人员假冒媒体名义杜撰并上传网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将依法对相关违法人员严厉打击。(2024年10月5日 北京日报)

这篇假冒媒体杜撰的网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娱乐圈八卦的热议,也再次将追星文化中的种种乱象推到了风口浪尖。这起事件不仅仅是对媒体权威的蔑视与亵渎,对法律的漠然与无知,更是对公众智商的公然挑衅,对追星文化底线的一次严重冲击。

作为早已存在的社会现象,追星,一个本应充满着蓬勃朝气的词汇,却在近年来的一起起热点事件中,逐渐被大众赋以负面色彩。从机场拥堵、无理偏袒,到网络暴力、造谣传谣,从扰乱社会秩序,到触碰法律红线。种种行为既损害了明星本人的形象,又不断加深着公众对追星群体的刻板印象。

追星,本应是积极向上的精神寄托,如今却成为了部分人盲目跟风、失去理智的狂欢。这种现象说明了一个问题,追星文化已在当今社会发生异化:一种从崇拜到炒作的转变。追星文化刚兴盛时,粉丝往往在对明星的崇拜关系中扮演“受益者”,他们希望从偶像身上汲取到某种信念,或彰显自身个性。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社交媒体的兴起,每个人都能够更直接、更方便地接收与输出观点,越来越多的粉丝不再满足于自我受益的范畴,而是想要让偶像也能因自己而“受益”,他们想更多地参与到偶像的工作与生活当中,以此来满足自身的“被需求”感。因此,开始出现一些极端的个体,通过“炒作”“爆料”“伪造”等手段来为其所在的粉丝群体贡献自身的力量,试图让粉丝群体乃至偶像看到自己的付出,殊不知这样只会适得其反,在破坏自家偶像形象的同时,不断拉低追星文化的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追星文化不仅仅是粉丝和偶像两者之间的简单利害关系,其背后蕴藏着复杂的偶像经济商业化操纵。此次假冒媒体杜撰事件,我们尚不知是否与明星团队有关,但若是粉丝的个人行为,其所制造的低俗炒作不仅破坏了社会良好价值观,更是让自己的偶像成为“商品”,在市场逻辑下被无休止地消费。粉丝通过传播虚假信息来帮偶像“辟谣”,显然是对公共利益和明星合法权益的双重侵害。

如何防止追星下限的不断降低,首当其冲的便是明星本人。明星自身对于粉丝群体的正确引导,在追星文化中愈发重要。如何正确引领粉丝群体向更加包容、更加理智、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是每个明星应当学会的课题,否则只会像此次冒充媒体事件一样,砸了自己的招牌,误了自身的前途。其次,法律的作用依旧不容小觑,面对触犯法律红线的追星行为,如造谣传谣、网络暴力等不法行为,应当依法严惩,严厉打击相关人员,还公众一片净土,还追星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为了避免让更多的人迷失在乱象丛生的网络较量中,我们要始终维护追星文化的底线,让追星文化重新焕发出阳光与正能量,让粉丝们真正享受到追星带来的快乐与满足,让理智与文明走进更多人的心里,提高每个人的社会责任意识,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在爱偶像之前,先学会爱自己。这样的社会才能够创造出更多值得崇拜的偶像,才能涌现出更多值得追的“星”。

作者:曹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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