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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群众为开证明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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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1:5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各地大力为基层减负、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由基层开具的证明大幅减少,但不合理开具证明的情形仍在一定程度存在。记者走访发现,一些企业和单位依然要求居民到村、社区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政审证明”“贷款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这让村、社区犯了难——开,没有政策依据,有些证明甚至还有法律、责任风险;不开,群众无法办事有意见,可能引发干群矛盾。(11月27日《半月谈》)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有效规范基层证明事项,明确提出,凡缺乏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然而,现实中一些不合理开具证明现象依然大量存在,让群众大为犯难。而一些企业和单位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办事的前提条件,实质上是为了转接自身风险,把本该自己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推给了基层。笔者认为,别再让群众为开证明犯难,必须采取措施,有效遏制这种开证明的乱象,从而方便群众办事。

村、社区被要求开具的证明,可谓五花八门。比如,一些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理赔时,要求居民到社区盖章证明投保人和受益人是什么关系,甚至是怎么受伤的。一些居民在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要求村(社区)出具收入证明以证明其有还款能力。一些单位和高校在员工入职、学生入党时,要求到村(社区)开具政审证明。这些“难开的证明”则让基层陷入两难: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基层哪些证明能开、哪些不能开,对许多事情基层也无力佐证;但不开,就会影响群众办事,甚至引发矛盾。可见,不合理开具证明乱象,无疑给群众和基层都添堵。

其实,群众办事涉及面广,未在规范清单内的证明事项,群众确实有需要的,村(社区)可对能够核实的事项出具相关证明。但应该认识到,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社区)的章不是“万能章”,其承担的责任也有限。一些企业和单位向把基层的证明当作推责的“挡箭牌”,很可能是“一厢情愿”。一旦出了问题,该需要承担的责任,不是凭基层的一纸证明,就可以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因此,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主动担责,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系统梳理、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减少基层不应开、无法开的证明,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

不合理开具证明乱象无法遏制,主要是存在信息壁垒,办事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又怕麻烦,不愿意花费时间、精力去核实,于是,就让办事群众“跑断腿”,并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明。因而,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加快各类证件的电子化,就显得尤为重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凡可网络查询的,不再要求群众到村(社区)开具证明,也便于办事工作人员核实,不仅是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做到的,也是方便群众办事的必要途径。

小小证明,关系群众的利益。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扭转工作作风,不能“甩锅”给基层,要逐一梳理分析开具证明的事项,按照相关政策,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该自己核实的要自己核实。这样,不给群众办事“使绊子”,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一些便利条件,既让他们不再为开证明而犯难,也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还减轻了基层的工作负担,从而实现多赢。

作者: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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