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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莺儿”自爆无证酒驾后改口“梦到的” 会被追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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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3 17:5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子榨菜《甄嬛传》“余莺儿”(余答应)的扮演者崔漫莉自爆曾无证酒驾并肇事逃逸。近日该演员又改口称自己是“做梦梦到的。”目前,该事件警方已介入调查。“信口开河”的“余答应”是否构成违法?自曝后改口会被“打入冷宫”吗?无证酒驾肇事逃逸会如何追责?
甄嬛传女演员自爆无证酒驾肇事逃逸 突然改口:做梦梦到的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在《甄嬛传》中扮演余莺儿(余答应)一角的女演员崔漫莉,在直播间自曝自己在东阳市横店镇拍戏时曾无证酒后驾车,并肇事逃逸,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视频来源:广州日报
据媒体报道,崔漫莉在直播时称,自己驾照过期的时候依旧开车出行,如果碰到交警就装糊涂,表示自己不知道已经到期。
她还表示,曾在横店拍戏的时候喝了酒,胆子特别大,喝醉后在朋友的指示下开车,开回酒店的时候因不会倒车,在停车场撞到了旁边的车,把车门撞凹陷。事件发生后,她和朋友住进了另一家酒店。第二天还回了事发地询问有没有监控。
2月12日,有媒体向崔漫莉求证直播内容真实性。“乱吹牛的,怎么可能是真实的事情。”崔漫莉回复称,此事纯属虚构,当时她只是在讲述自己做的一个梦。
据报道,浙江东阳警方针对崔漫莉所说情况已经开始介入调查,目前崔漫莉并不在东阳境内。
公开资料显示,1988年2月3日出生的崔漫莉是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人,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08年进入演艺圈,因在电视剧《甄嬛传》中扮演心狠手辣、恃宠而骄的“妙音娘子”余莺儿(余答应)被观众熟知。
律师解读:若故意传播虚假信息需负法律责任
如若真以崔漫莉所言是“怎么可能是真实的事情,是做的一个梦”,崔漫莉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崔漫莉在直播时描述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网友热议的相关问题,律师进行了相应解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如果崔漫莉讲述内容系其杜撰,同样可能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律师付建认为,假如当事人是为了博取流量,虚构酒后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在网络上散布,没有及时澄清,引发舆论关注,可能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守平台规则,致使虚假信息在网络散布,平台有权利采取处理措施,下架相关误导视频、封禁账号等,防止虚假信息进一步传播。
图片来源:IC photo
酒驾+无证驾驶会如何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赵良善律师表示,酒后无证驾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未醉酒无证驾车,另一种是醉酒无证驾车。
赵良善介绍,针对醉酒无证驾车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与此同时,醉酒无证驾车,还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即司机承担刑事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果在驾车剐蹭后知情并故意离开现场,还会构成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而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可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此外,如果事件发生于数年前,可能还会涉及追诉时效的问题。
赵良善表示,如果醉酒无证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因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为5年,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在危险驾驶罪犯罪行为发生后的5年内,如果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能够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那么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追诉,相反,如果超过5年,则过了追诉期。
如果未醉酒无证驾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在两年后的任何时间发现,都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
付建律师表示,如果醉酒无证驾驶情形属实,当事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且当年车主报案或交警部门已立案调查,不受追诉期限制。
这些名人也曾因酒驾判刑
2011年5月9日晚,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北京市东城区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4车连撞,4人受伤。据警方血检,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3倍。5月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高晓松醉驾案开审。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人民币。
演员王志文也因酒驾被查。2012年10月25日,上海长宁警方在虹许路靠近老外街进行酒后驾车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男子。经核查,该男子为演员王志文。血液检测结果显示,王志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今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侯亚辉表示,醉驾新规出台后,危险驾驶罪执法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更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更严织密醉驾行为人法律责任体系,醉驾案件案发量稳中有降。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
评论:《甄嬛传》女演员“炫耀”肇事逃逸,何止是蠢
崔漫莉饰演“余答应”的剧照。
明星身份,并不会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公众人物的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即便没有摄像头,也会留下蛛丝马迹,到底是一时信口开河,还是确有此事,当地交通部门不妨也查查。
酒后无证驾驶本身就是对交通法规的公然挑衅,而肇事逃逸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如果属实,崔漫莉既违反多项法律法规,也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而崔漫莉却在直播中“炫耀”讲述,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姿态,难怪网友戏谑,“这是本色出演”“戏里戏外一样蠢”。
作为公众人物,崔漫莉的行为无疑是向社会传递了极其错误的信号。部分明星凭借知名度获取丰厚收益,却未能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甚至将违法行为视为特权象征。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
明星的行为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年轻粉丝群体往往会模仿偶像言行举止。当明星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轻描淡写地公之于众,很容易误导青少年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
因此,公众人物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也当珍惜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积极发挥明星的正面榜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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