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电“占中三丑”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以及其馀六名“占中”搞手,事隔两年半终被起诉,并将于3月30日在香港地方法院接受审讯,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 2014年长达79日的非法“占中”期间,警方共拘捕955人,另有48名“主导角色”于其后被警方“预约拘捕”。据了解,警方的调查工作未完结,会视搜集到的证据及律政司法律意见,再决定是否检控其余39人。 大公网报道称,“占了便宜迟早要还”。中澳法学基金会主席马恩国估计,不少“占中”参与者将被起诉,希望律政司尽快行动。 他又驳斥反对派声称起诉是政治打压的说法,直指搞手们明知故犯,必须接受法律制裁。 法律学者、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亦认为,九名“占中”策划者及核心参与者被起诉“公众妨扰”罪名恰当,显示检控政策有一致性。她指出,这次被落案者包括法律教授和大律师,认为他们作为熟悉法律的人却公开挑战法律,会令社会产生藐视法律的不良风气。 3月27日,9名曾参与非法“占中”的人士陆续收到香港警方的预约拘捕通知,被要求即日到警署报到,其中包含人称“占中三丑”的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人。时隔2年半,非法“占中”主要搞手终被检控落案,许多香港人士拍手称快。 警方发言人表示,截至27日,共有225名“占中”者已经或正在经司法程序处理,当中81人被定罪及42人须签保守行为,各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普通袭击、非法集会、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藏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第Ⅰ部毒药、袭击致身体受伤害、袭击警务人员、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盗窃、处理赃物、刑事毁坏、刑事恐吓、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 律政司发言人28日表示,就所有检控决定,律政司均是根据相关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独立地作出,不受任何干涉。就案件个别被捕人士的处理方向,律政司不会作评论,但必定会遵守上述方式公平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