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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共享单车长达一个多月,武汉男子被警方拘留5日

2019-8-22 15:33| 发布者: 来碗泪流满面| 查看: 124| 评论: 0

摘要: 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私点并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如果把握不好把自己的自私放大了严重影响了社会和集体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这样的自私就会被千夫所指朱先生的无奈朱先生是武汉某共享单车的城市主管,每天负责打理 ...
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自私点并没有什么不对
可是如果把握不好
把自己的自私放大了
严重影响了社会和集体
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
这样的自私就会被千夫所指
朱先生的无奈
朱先生是武汉某共享单车的城市主管,每天负责打理在汉的共享单车。由于每一辆共享单车都安装有GPS定位并联网,朱先生和他的同事们可以通过后台,寻找丢失、被盗、损坏的共享单车,并进行处理。8月5日,朱先生发现系统显示有一辆共享单车处于异常状态,在长达1个月的时间内没有关锁,但轨迹显示这辆车正在被使用。
根据定位,朱先生立即赶到洪山区青菱街银湖工业园北门附近一酒店门口,发现这辆失踪已久的共享单车已经被人装上私锁,于是报警。接警后,白沙洲大市场民警尹路和同事们立即赶到现场,就在此时,众人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前来取车,正在准备开锁之时,被警方控制,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这名男子姓李,42岁,湖北天门人,在青菱一带打工。李某交代,一个多月以前,自己在租住地附近发现这辆没有上锁的共享单车,考虑到自己走路上下班不方便,便将这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还为了防止他人使用而加装了一把私锁。

8月19日上午,朱先生将一面印有“刚正不阿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白沙洲大市场派出所民警尹路的手上,感谢其依法处理长期非法占用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人。
经认定,李某对共享单车私自上锁并长期占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洪山警方对其处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

(原标题:《男子非法占用共享单车长达一个多月 被洪山警方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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