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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唐 伟
笔试总成绩17分,行政能力测试6分,这样的成绩竟“杀入”满分100分的事业单位招考,这在许多奔波于各个考场的考生看来,无疑是“天方夜谭”。但这一看似不可能的事,却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真实上演,该县国土局国土资源中心所(分局)管理岗位入围面试名单中,成绩仅为17分和18分的两名考生竟拿到了“通行证”。(6月28日《法制日报》)
低分进入面试,在事业单位的考试当中并不鲜见。比如今年4月,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科医师岗位入围面试的最低分数居然只有4.55分,最高分40.4分。这起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并激发了社会对于事业单位招考改革的一些探讨。
其实低分进入面试并不可怕。单纯从考试本身来说,如果针对的仅是程序公平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没有多少讨论的余地。如果同批次的人水平都差不多,大家考的情况都一样,则很难通过分数与一个人的能力挂钩。只不过,低分进入面试,很容易让人对此保持天然的怀疑。 当然,要解决低分进入面试的情况并不难。一个方法是可以借鉴高考录取的办法,设定一个最低分数线。公务员考试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比如云南省对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过程和面试合格分数的最低控制线都做出了调整,面试分数线最低要达到70分。另一个方法就是,按各种竞争性比赛中那样,设立一定的起平分,然后在此基础上加权平分。
比如,《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规定,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这其实就保证了面试的人员都可能获得一个基本的分数。而如果笔试借用这样的方法,也可以解决低分进入面试的问题。 但是当前事业单位考试出现的各种怪象,从根本上讲还是规范不力的问题。同样作为岗位性考试,为什么国考很少发生类似的现象?因为后者有法律层面的保证,有统一而规范的操作流程,有一套制度监督的机制,从而保证了程序公平结果公正。无论是“萝卜招聘”,还是“量身定做”,抑或“神奇教材”,以及“低分进入面试”的现象,都暴露出缺乏制度规范的短板,“各地为战”的事业单位招考必然会出现乱象。规则的制定和程序的设定都极为随意,也很容易导致“程序围绕结果转”的人为操控,最后导致问题多发。
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虽然近年来在“逢进必考”的原则上做得很好,但在程序设定上却处于滞后状态。同时,因为法律和制度层面的缺失,使违规者很难受到相应的处罚,也不利于对招考人员的保护。对此,应当借鉴国考的做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入手,强化顶层设计,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改变各自为战的局面,使事业单位招考尽快迈入法制法、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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